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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批捕权的设置及改革
作者姓名:刘芸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法学院
摘    要: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批准逮捕权由检察机关行使,与国外将批捕权设置在法院不同,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与检察机关的性质决定的,有其合理性也有一定的缺陷。检察院对自侦案件需要逮捕的,省级以下检察院需要将案件呈送上级检察院审批,强化了对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力度。

关 键 词:批捕权  控辩平等  审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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