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化型抢劫中既未遂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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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伟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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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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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转化型抢劫作为法律拟制的抢劫罪,应存在既未遂形态,这既是基于法律拟制的基本理论又是基于刑法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在司法实践中注意加以区分,避免扩大刑罚处罚的范围。转化型抢劫作为法律拟制的抢劫罪,因此其犯罪形态认定标准应与抢劫罪的犯罪形态认定标准一致,对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可以认定为转化型抢劫罪既遂。但是转化型抢劫罪毕竟也有其特殊性,所以需要结合具体情况、不同情节作出相应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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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转化型抢劫 犯罪形态 判断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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