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等级与司法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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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贺卫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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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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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官:一种特殊的职业钟:贺先生,最近,全国法院系统正在实施法官等级制。按照法官法的规定,从最高的首席大法官到最基层的法官,共分十二个等级。对于中国的老百姓来说,大法官、首席大法官这类称谓多少有些陌生。法官等级制的推行应当不仅仅是个称谓的改变,作为从事司法制度研究的专家,在您看来,这种制度的推行究竟意味着什么呢?贺:法官的称谓是一个饶有兴味的问题。在我国,清朝以及清朝之前并没有专门的司法职业。清末民初开始设立专门的法院,于是需要有区别于行政官员的专业化的司法阶层。这个只从事案件与纠纷的裁判工作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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