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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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邢天敏 周玉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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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北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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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非典”等一系列事件的发生带来了对公共信息制度的挑战, 更使人们真正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珍贵。人们呼唤通过立法来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规制,保障公民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已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我国许多地方政府都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立法,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政府信息公开立法则相对滞后。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进程中,政府信息公开立法既具有必要性又具有可行性,应从立法目的、主体、范围、形式、程序、收费、监督和救济等多方面进行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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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东北老工业基地 政府信息公开 知情权 |
文章编号: | 1008-7966(2005)03-0035-03 |
修稿时间: | 2005-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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