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从法律上提高律师的社会地位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对律师职业和律师法律地位的定位及功能作用的设计方面存在着偏颇,客观上打压我国律师的发展空间及社会地位,目前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律师事业进一步发展、律师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及律师功能作用进一步发挥的“瓶颈”。在当代英、美、法、德、澳、加等资本主义法治国家,律师已不再是一个简单的职业和社会角色,而是各种职业、各种社会角色和法律地位的混合体。以律师的执业类型、职业、社会角色及法律地位来区分,既有属于公务员系列、具有国家法律工作者身份的政府律师,又有属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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