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8月29日,太原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太原市献血条例》(下称《条例》),献血者优先用血,献血后单位准予带薪休假等新内容,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条例》规定,献血者享有优先用血权利。自献血之日起,献血者在5年内,本人按献血量的5倍免费用血;5年后,按献血量2倍免费用血;献血量超过800毫升的,终身免费用血。自献血之日起,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这意味着,无论献血者的献血量多少,部可以享受免费用血政策。之前,在献血者免费用血方面,太原市实行全省统一标准,献血者献800毫升以上才终身免费用血,未达到800毫升时,不限时2倍返还,这个“门槛”就有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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