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现代汉语中,一般把“美丽的文词”称为“辞”,谁曾想到,在远古时代,“辞”字原来是犯人的口供.《说文解字》曰:“辞,讼也。”笔者查了一下《殷墟甲骨文字典》,里面并没有收录“辞”字。细想一下,在那遥远的上古时代,奴隶主可以随意买卖甚至杀戮奴隶,没有法律没有法制,哪里有什么口供,统治者的权力就是法律就是口供。这样看来,甲骨文中没有“辞”字就是很正常的事情了。金文的“辞”字,已经是一个会意字。它的左上边是一只手(爪),左下边是用绳子拴着的一双手,右边是个“司”字,表示一个人牵着一个被绳子拴着的人去找专管狱讼的有司录口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