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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廉政法
作者姓名:韩伟
摘    要:在中国历代廉政法制史上,唐代可谓是集大成者。唐代律令对于可能蕴含于家庭“亲情”中的腐败风险,做出了明确的规范。《大唐六典》明确规定:诸外任官人,不得将亲属宾客往任所,及请占田宅,营造碾石铠,与百姓争利。所谓外任官人,主要是相对于在唐都长安任职的“京官”而言的。

关 键 词:唐代  廉政  《大唐六典》  集大成者  腐败风险  “亲情”  唐都长安  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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