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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采伐国有林区原木的企业减免农业特产税问题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并支持林业企业的发展,从2002年1月1日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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