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高等教育部、教育部关于漢語方言普查工作的指示
摘    要:1955年10月的全國文字改革会議和現代漢語規范問題学術会議的决議,和1956午2月6日國务院关于推广普通話的指示,都要求各綜合大学和高等师范学校負責在1956年至1957年完成全國每一个縣漢語方言的初步調查工作。高等教育部、教育部和中國科学院語言研究所协議合作,务期方言普查工作勝利完成,并与推广普通話工作紧密結合,首先在各級学校的北京語音教学中發生作用。高等教育部、教育部特作联合指示如下: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