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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的新亮点
引用本文:沈四宝.新《公司法》的新亮点[J].时代法学,2006,4(1):16-19.
作者姓名:沈四宝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100000
摘    要:新《公司法》是在总结1994年以来我国的公司法实践、吸收了世界先进国家的公司立法中的新内容,并结合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它科学地处理了公司法中十分敏感的六大关系在强制性规定、指导性规定和任意性规定相结合的前提下,突出了任意性规定的地位,强调公司自治;股东有限责任与非有限责任相结合,加强了实施公司有限责任的力度;较好地处理了“两事一高”的诚信义务及其个人责任;进一步完善了公司资本制度;落实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关 键 词:公司法  内容  完善
文章编号:1672-769X(2006)01-0016-04
修稿时间:2005年12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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