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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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顺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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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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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修订后的刑法典第叨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从此规定可推知,刑法典规定的单位犯罪的主体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五种。笔者认为,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主体的规定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都不无探讨之处。一、从形式上看,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集于“单位”麾下显得有些牵强。因为单位一词的本意是指“机关、团体或其所属的某一部门,”①它不包括公司、企业。而且,这种规定存在分类标准的不周延性。如果我们把单位犯罪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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