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主要特征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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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智宏.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主要特征刍议[J].湖湘论坛,2002,15(4):6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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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智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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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大学(北校区)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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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指出:“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二一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①尽管十五大报告确认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只是在孕育之中,但框架性的当代中国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②探讨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征,首先应当界定“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论域。众所周知,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理当属于“当代中国”的范畴;而法律体系一般是指一个国家的法律规范以宪法为基础,构成一个法的部门界限清晰,上下、左右、前后的关系相互协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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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法律体系 特征 立法质量 立法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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