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根据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需要,一些地方相继设立了一些临时机构,全权负责某项重点工作或突击性工作,如拆迁办、改制办、招商办、创建办、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等。这些临时机构常常集组织、协调、管理、服务职能于一体,在完成阶段性以及特定的工作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少数临时机构在人、财、物的管理上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挥霍浪费现象突出;贪污挪用公款等问题时有发生;公物管理混乱,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因其机构临时,缺少完善的规章制度,内部制约机制不健全;因其性质“临时”,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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