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海南立法应遵循的原则
作者姓名:
李永利
作者单位: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摘 要:
一 海南的立法成就主要是在充 分运用地方立法权和特区立法权 两个立法权的前提下取得的。但在 谈起立法原则时,却有一种观点始 终将"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看 成海南立法的原则。如果就海南的 地方立法权来说,我们不能完全认 为该种观点是错的,因为地方立法 没有变通权(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