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公司证券法律制度少了一个灵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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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锦清.我国的公司证券法律制度少了一个灵魂[J].法治研究,2011(6):4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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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锦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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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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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的公司法和证券法都很落后,制度建设迷雾重重。如何从纷繁复杂的局面中找出主要矛盾,是我国公司证券法学界面临的一大难题。本文通过对法律制度的经济哲学分析找到了这个主要矛盾:缺乏灵魂——市场经济的哲学指导思想,具体表现为法院关门。本文用简洁明快的语言展现出一个清晰的逻辑:法院关门扼杀了制衡造假的基本市场力量——投资者诉讼;解决问题的途径是法院开门,不折不扣地受理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的各类民事案件;而发生错误的根本原因不光在法院,还在全国法律界对市场经济的认识不深,法律人知识面偏狭,知识结构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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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证券法制 灵魂 市场经济哲学 |
The Legal System of Corporation Law and Securities Law Less a Sou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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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s: | Zhu Jinq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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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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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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