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型”共同受贿犯罪研究 |
| |
引用本文: | 张健.“家庭型”共同受贿犯罪研究[J].广东法学,2002(1):7-13. |
| |
作者姓名: | 张健 |
| |
作者单位: |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
| |
摘 要: | 透视现已查处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案件,“家庭型”共同犯罪已经成为当前受贿犯罪的一个新动向,特别是在高级国家干部受贿案件中占有较大比例,如成克杰、张德元等案件。“家庭型”共同受贿犯罪由于犯罪主体关系的特殊性,它比普通的共同受贿犯罪更具复杂性,特别是在实践中对刑法有关条款的理解和对共同犯罪理论的具体应用尚存争议,如何认定国家工作人员与其家属具有共同受贿行为和共同受贿故意,已成为当前困惑司法实践的一个难题。本文试对“家庭型”共同受贿犯罪的司法认定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以求有裨于司法实务。
|
关 键 词: | 受贿犯罪 案件 国家工作人员 共同犯罪 司法实务 国家干部 故意 家庭型 张德 具体应用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