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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5月23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8月1日施行。条例明确省人民政府和革命老区所在地的市(州)、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革命老区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支持革命老区

关 键 词:人大常委会  组成人员  老区发展  人大代表  湖北省  优惠政策  革命老区  常务委员会  人民政府  整合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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