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合作监管建基于公私主体之间明确、合法、效能的责任分工之上。然而,当前公私主体责任却存在边界模糊、配置不当、配置僵化等现实问题。为弥合责任配置现实与责任分工预期之间的差距,需要以厘清监管主体的角色定位、提高监管优势的匹配度、优化监管体系为基本方向,以责任法治、权责一致、效能原则为基本遵循,以监管结构、监管流程、责任配置方式为着力点,优化配置公私主体责任。基于合作监管的三重结构,优化政府主导式、企业主导式、社会主导式监管中公私主体责任配置的考量因素、具体方案等。基于合作监管的三阶流程,优化准入控制责任、运行监控责任、惩治威慑责任在公私主体之间的配置。基于监管环境的流变性,加强责任配置的制度供给、合同治理、能动司法,敏捷配置公私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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