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国际条约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及适用模式我国《宪法》对国际条约在国内法的地位和适用效力问题没有作出明文规定(由此导致在我国国际法适用效力的纷争与疑义),只是在第67条、第81条和第89条规定了缔结国际条约的程序。根据我国《宪法》的第67条第14款、第81条、第89条第9款以及《缔结条约程序法》的第3条、第5条、第7条、第12条的规定,我国对外缔结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政府部门在缔约权限内对外缔结的协定,如果与国内法有不一致的地方,必须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由此可以看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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