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4年12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广为社会各界关注的彼得兔商标侵权案件,即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以下简称社科出版社)对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以下简称西城分局)认定其使用“兔子小跑图”构成商标侵权,并予以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判决西城分局对社科出版社作出的京工商处字(2003)716号行政处罚决定(以下简称716号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行政处罚程序合法,处罚数额适当,维持716号决定。围绕此案,商标侵权与版权的正当使用之说针锋相对,行政处理与法院审理相继提起,商标侵权之诉与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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