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3号,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以《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国发[2001)11号)和《规定》为依据,消除地区封锁、保护公平竞争,为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二、工作目标(一)在今年内全面清理和废止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制定、实施的含有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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