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京津冀文化综合管理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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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焕喜.建立京津冀文化综合管理体系[J].北京观察,2016(9):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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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焕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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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政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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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京津冀虽然地域相近,但与所有大都市区或城市群一样,并没有统一的行政主体,统筹区域传统文化资源进行共享共管的行政主体缺失.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出台之前,不同城市从各自利益出发,在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方面存在同质化竞争,不同程度的互不相容、以邻为壑等,给整个京津冀区域传统文化资源的共享、共管带来了重重障碍.同一个行政区内部没有隶属关系的区县之间,这种矛盾也很突出.同一个城市所辖区县均有保护与开发当地传统文化资源的任务,各区县之间纷纷展开对相关投资的争夺,纷纷出台优惠政策,受政策优惠的影响.尤其是由于分税制而出现的“注册经济”现象,导致了政府服务的隐性“有偿性”,对不同区县之间资源的合理配置产生了极大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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