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海运货物迟延交付损失索赔的有关要素——兼谈对我国《海商法》有关规定的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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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明远 傅廷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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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大连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生 [2]大连海事大学海商法副教授,研究生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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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78年《汉堡规则》第一次在国际范围内明确提出了迟延交付损害赔偿问题,在此之前的1924年《海牙规则》和1968年《维斯比规则》都未将该问题明确化。但这并不能说明迟延交付是一个新近产生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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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海商法》 国际海运货物 迟延交付 损失索赔 中国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交付时间 承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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