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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争议诉源治理的实践困境及完善
作者姓名:唐祖爱  裴雯珂
作者单位: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合法性与有效性研究”(项目编号:19SFB5006)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依主体可划分为党委领导型、政府主导型、法院主推型和网格自治型四种类型。实践中考察这四类诉源治理工作存在法院功能错位、政府作用不明显、主要形式有局限及绩效考评机制不完善等困境,原因为未把握司法能动性的界限、未遵循“行政一体原则”、缺乏行政争议的特殊性考量以及考评功利主义倾向。对此,需通过加强政府主导力量、重视检察机关的作用、引入多元形式和完善配套机制等路径对行政争议诉源治理进行完善。

关 键 词:行政争议  诉源治理  行政一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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