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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义务之十四: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引用本文:心者.党员义务之十四: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J].党的生活(黑龙江),2009(12).
作者姓名:心者
作者单位: 
摘    要:党员大会开得沉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导员、党支部书记宣布"讨论万晓宏加入党组织"事宜后,十多分钟过去了,党员们或低头不语,或左顾右盼,没一个人肯率先打破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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