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病理学尸检对死因分析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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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宏伟,张海鹏,刘彦军.法医病理学尸检对死因分析的意义[J].法制与社会,201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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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宏伟 张海鹏 刘彦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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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闻喜县公安局;垣曲县公安局;运城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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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的:旨在通过法医病理学尸检来进一步探讨损伤、死因分布规律与疾病之间的关系。方法:对134例存有争议或死因不明的尸体进行系统的病理学检查,进一步明确其死亡原因。结果:134例尸检中,130例能够确定死因,4例未能发现明显死因。而在96例病理性死亡报告中,以心血管疾病居首,其他疾病致死依次为神经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产科疾病消化系统疾病;34例外力致死报告中,24例为机械性损伤,6例机械性窒息,4例其他。结论:系统的病理学尸检,既有利于相关部门处理、调解医疗纠纷;也利于刑事、民事等案件解决、处理的公正性;同时,还可以为提高医院的诊疗水平发挥出其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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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病理学尸检 死因分析 法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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