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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前科的审查及处理——以胡某甲故意伤害案为例
引用本文:林沙.错误前科的审查及处理——以胡某甲故意伤害案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4(21).
作者姓名:林沙
作者单位: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刑事被告人冒用他人身份的案件屡见不鲜,且有时因犯罪行为人、相关人员刻意为之,导致冒用身份的情况即使到判决生效后也未被及时发现、纠正。本案就是属于该种情况,胡某甲的前科系其弟弟冒用其身份所为,但其在当时明知该情况而未提出异议。直至胡某甲本人犯罪后,因担心前科影响量刑而提出了前科为假的辩解。假前科的存在,虽然不影响案件本身定性,但是否妥善解决,关系到公安司法机关作出的认定、判决的严肃性及权威性。检察院在审查犯罪嫌疑人胡某甲故意伤害案中,发现其前科可能系他人冒用身份所为后,准确适用法律规定,通过退回补充侦查结合自行取证的方式查明案情,对于公安机关发现前科为假但怠于取证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之后,检察院还以再审检察建议的方式,建议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自行发现错案的方式进行再审。本案的审查处理,对于类似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 键 词:前科  错误  审查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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