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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速遞
摘    要: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決定。修改重點突出亮點包括:進一步明確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專屬立法權事項。一是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明確‘稅種的設立、稅率的確定和稅收徵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規定。二是根據2004年憲法修正案中‘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子補償’的規定,將立法法第八條第六項改為第七項,並對該項中的‘對非國有財產的徵收’增加了‘徵用’的情形。這兩處修改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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