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增加一章专门规定刑事和解制度,刑事和解制度是我国宽严相济司法政策的具体体现,其目的在于恢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让被告人重新回归社会,避免其再次犯罪。虽然各地已经对刑事和解制度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但作为一个新事物,必然存在遗漏和完善问题。本文结合工作实践,从对刑事和解的条件和从宽处理的理解与适用入手,深入分析了刑事和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的建议,力求促进刑事和解制度能够在司法实践中得到高效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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