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船舶物权登记效力——兼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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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雪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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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海事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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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经出台,就在理论和实务界引发热烈的讨论,尤其第十条关于一物二卖问题的规定引来了诸多批判。该司法解释虽然是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解决的是债权债务关系,但是一物二卖问题与财产的物权却具有着天然不可分割的联系。本文以特殊动产船舶为切入点,从船舶物权变动效力角度出发,试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做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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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登记对抗 公信力 第三人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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