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侵权复制品行为归责问题研究——兼谈《刑法》第217、218条之冲突与消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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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振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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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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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零售侵权复制品行为本应适用《刑法》第218条的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但在司法实践中该罪名已被架空虚置,目前常常以刑罚更加严厉的侵犯著作权罪定罪量刑。本文首先对这一现象的现状进行阐述,进而笔者对会造成目前误用侵犯著作权罪现象的相关司法解释与《刑法》第217条和218条之间的矛盾进行阐释并说明原因。最后,本文给出了一定的应对措施,希冀可以对解决这一现实问题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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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知识产权 零售侵权复制品 侵犯著作权罪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复制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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