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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费与工资的区别看小费的性质认定
作者姓名:苏盈盈
作者单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小费在我国并不是一个新概念,但其在劳动关系领域,在解决劳动争议的问题上却是一个新课题。本文对小费不是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而是劳动者的额外收入这一性质做了简单的论述。

关 键 词:小费  工资  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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