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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讯问在场权分析
作者姓名:张永泉
作者单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2012年,我国修改《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律师从第一次讯问时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介入诉讼,律师有会见权,但立法上没有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接受讯问时就享有律师在场权。律师在场权在我国确立还存在许多障碍,然而,鉴于律师在场权在侦查讯问时的积极作用和在整个诉讼中的作用,我国应该在刑事诉讼法中确立律师在场制度,并且积极转变观念,改革与之相关的诉讼制度,使律师在场权成为可以实践的权利。

关 键 词:律师在场权  诉讼制度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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