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犯罪构成要件下财产性利益可成为财产性犯罪对象——以盗窃欠条为例
作者姓名:徐楠芝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
摘    要:认定侵犯财产性利益构成财产犯罪,首先要明确财产性利益可以成为财产犯罪的对象。财产罪的行为对象是财物,要准确把握财物的概念,才能够解释财产性利益的归属问题。盗窃罪作为财产犯罪的基础、常见犯罪,对于盗窃欠条可成为财产对象的研究,可归纳出一般的财产性犯罪对象。本文试从犯罪构成要件出发,分析盗窃欠条构成财产性犯罪,从而论证财产性利益可作为财产性犯罪的对象。

关 键 词:财产性利益  财产犯罪  行为对象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