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罚的法律规制 |
| |
引用本文: | 牛婷婷,刘华飞.学校体罚的法律规制[J].法制与社会,2014(23). |
| |
作者姓名: | 牛婷婷 刘华飞 |
| |
作者单位: | 烟台大学法学院;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我国法律对于"体罚"的规定原则、模糊、不确定,缺乏可操作性使得教师在执行学校的纪律时很容易触犯法律的底线,也不符合教育学的规律,最终也不易达到教育的目的。法律对于体罚的明确、细致的规定能够使体罚得到良好的执行,并且通过用法律的程序控制体罚的过程,用法律的后果强化体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能够最大限度的执行学校纪律,实施体罚这一教育措施,达到教育的目的。体罚应当考虑的因素有体罚是否是出于教育目的、学生的个性特征、体罚是否会造成严重后果。体罚应当坚持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和比例原则。对于超出体罚的教育目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
关 键 词: | 体罚 法律规制 法律责任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