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法理与人情的平衡——河南信阳安乐死案引发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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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詹超.浅析法理与人情的平衡——河南信阳安乐死案引发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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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詹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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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松阳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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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源于理,理源于情。法是在人情作为评判机制的根基上发展而来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法的理性将被逐步提升,从而与情理的调整机制鲜明分开各负其责,另一方面又是一个动态平衡的过程,最终达到法治的层次。当社会达到法治的层次后,就不仅仅拘束于树立法的权威性问题,而是公众的认同度,因此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一定程度上回归情理,使法达到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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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安乐死 法律 伦理道德 生命权 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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