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主义法范式对合法性的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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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冠华.程序主义法范式对合法性的重构[J].法制与社会,201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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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冠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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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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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的合法性主要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规则其内在的有效性与事实上可被遵守的事实性的一致,而现代法律其事实性的强调以及法律规则本身的正当性缺失引起了法律合法性的困境,合法性追问源于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合法性缺失状况的担忧与思考,哈贝马斯利用交往行为理论重构了法律合法性,并提出了程序主义法范式作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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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法性 合法律性 程序主义法范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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