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计算环境下复制行为主体的判定——以Cablevision案和Optus案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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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彦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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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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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上海市法学会2013年一般课题《云计算对版权制度的挑战与应对》;2013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云计算相关版权问题与对策研究》(批准号:13SFB5028);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云计算知识产权问题研究》(批准号:12YJAZH116)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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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早在学者关注和立法调整之前,云存储和云服务是否构成侵权就以判例的方式经过了司法审查。有关云计算的判例,在美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都有发生,而2012年4月澳大利亚全席法庭就Optus案做出的判决与2008年美国第二巡回法院就Cablevision案做出的判决并不相同。本文拟从案例的角度,讨论云环境下复制行为的主体判定,探寻立法和司法面临"云计算"的可能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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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云计算 版权 复制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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