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收入分配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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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苏海南.创新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收入分配制度[J].瞭望,200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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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海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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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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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照建立现代薪酬体系的总方向,一项复杂又艰巨的工作是,应当针对科技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及其劳动特点,重新设计他们的薪酬制度。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第一生产力”也是人创造的,因此形成新的调动人力资源积极性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对创造“第一生产力”十分重要。建立激励科技人员不断创新的薪酬制度 首先,应按科技岗位要求和科技人员人力资本合理确定其工资。 第二,按科技人员工作实绩及贡献加发奖金、津贴,形成及时激励 机制。对于科技发明成果创收情况,能具体考核的,可实行科技发明成 果创收提成办法,比如某些科技人 员发明一种新机器,当年销售出去, 每台销售收入1000万元,扣除各种 成本费用,赢利50万元,即可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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