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制度“封杀”违法药品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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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大平.公告制度“封杀”违法药品广告[J].瞭望,20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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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大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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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刊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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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就 今年上半年检查中发现的 违法药品广告予以第一期公告,标志着我国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制度的建立。 北京一家商业风险管理公司社会调查中心今年初通过电话调查了本市200个居民家庭,其中有六成的被调查者表示,买非处方药跟着广告走。而相关的一项统计更令人震惊:目前全国每年因药物不良反应而住院的250多万病人中,约有近20万病人死于吃错药。对此,权威部门称,这与我国很长一段时间泛滥成灾的违法刊播药品广告,误导了广大百姓的正常用药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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