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省直机关工委领导来我院考察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摘    要:文明单位是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群众认可并经主管部门考核、评选,领导机关批准、命名的单位。按照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规定,文明单位的级别分为:全国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市(四大企业、省直机关)级文咀单位、县(市、区)级文明单位。文明单位称号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最高荣誉。我院2003年度、2004年度被命名为省直文明单位(市地级)。目前,我院党委正带领全院师生,振奋精神,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干事创业,为积极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而努力…

关 键 词: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省级文明单位  省直机关工委  领导机关  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  政治文明建设  文明单位建设  主管部门  管理条例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