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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力决定法的本质
作者姓名:刘文浩
作者单位:中南政法学院
摘    要:过去的教科书仅从阶级性上讲法的本质,这是不够全面的,实际上,决定法的最本质的东西是生产力,是一定的经济基础.应该说,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维护还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要求建立相应的法律体系.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实践中,人们逐步认识到,仅从阶级性上看法的本质是不够全面的.邓小平说:“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手段本身是没有阶级性的,没有姓“资”姓“社”的问题.市场经济作为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一种方式和途径,本来没有阶级性.当然,为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而建立的法律体系,不能不反映出为什么人创造财富,为什么制度服务的问题,但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主要功能是服务于市场经济.假如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主要是为了进行经济建设,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却主要是为了进行阶级斗争,这显然是不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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