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驰名商标名不副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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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芬莲.不要让驰名商标名不副实![J].电子知识产权,2008(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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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芬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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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2001年我国《商标法》第一次明确驰名商标的法律地位并规定其认定标准至今,驰名商标制度在我国即将走完第七个春秋。七年的实践.驰名商标制度促成了我国一批享誉全球的驰名商标,如海尔、海信等,帮助我国部分企业实现了“全球梦”.培养了社会公众的驰名商标意识,对我国的经济和社会产生了深刻地影响。然而,驰名商标制度在实践中的运用并非总是沿着其应有的轨道运行,因而也产生了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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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标名 商标制度 社会公众 《商标法》 认定标准 法律地位 驰名商标 商标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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