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保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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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小保.小保信箱[J].就业与保障,2013(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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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小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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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过劳死"应否属于工伤?小保:前不久外企一名年轻的中国员工李某突发心脏病猝死。去世前,他已连续加班一个月,每天23点以后下班。过度的工作导致其死亡,人称过劳死。眼下屈于各种压力,大城市白领处于"过劳"状态的接近六成,"过劳死"不仅威胁着生产线上劳作的普通职工,还呈现出向高科技领域、"白领"阶层蔓延的趋势。请问,过劳死应否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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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 过劳死 非全日制工作 职业病 电子签名 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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