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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前科的法律评价
作者姓名:鞠佳佳
作者单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2011年颁行的《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八)》)第6条对累犯制度进行了修改,根据该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构成累犯,这也意味着未成年人的犯罪前科一律不作为法定从重处罚情节,那么未成年人的前科还能否成为酌定从重处罚情节呢?这一问题存在较大争议。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前科还应否以及如何进行法律评价,涉及到对未成年人犯罪正确适用法律,有必要认真加以研究。

关 键 词:未成年人犯罪  法律评价  从重处罚情节  前科消灭制度  未成年犯罪  人身危险性  行为人  量刑情节  累犯制度  刑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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