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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立法学是法学改革中的一项紧迫任务——立法理论研究的若干问题
引用本文:谷安梁.创建立法学是法学改革中的一项紧迫任务——立法理论研究的若干问题[J].法学杂志,1990(1).
作者姓名:谷安梁
摘    要:随着立法实践的发展,几年来我国法学界已进行了大量的关于立法理论的研究.并取得了成果。但相对而言,我国的立法理论研究还相当落后,还不能适应立法实践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大步赶上,大力加强立法理论研究,抓紧探讨创建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立法学。一、关于我国立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对立法工作起指导作用的理论、思想、原则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从法哲学的高度或基于法的本质的理论观点而产生的关于立法的理论、思想观点、可以叫思想原则。当前我们必须着重研究的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立法的根本指导思想是什么。这个问题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法哲学原埋、结合我国的实际来加以明确。第二个层次是政治原则,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立法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政治原则就是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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