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公布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重大事件。一九五三年一月十三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支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中,规定成立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进行宪法起草工作。一九五四年三月二十三日毛泽东同志代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经过宪法起草委员会周密的研究和讨论,并组织各方面人士八千多人参加讨论,至六月十一日顺利地完成了宪法起草的工作。一九五四年六月十四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把这个宪法草案公布并在全民中讨论,以便收集更广泛的意见,再作修改,准备提交第一届全国人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宪法草案反映了我们人民革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所出现的伟大社会变革的实际情况,用立法的形式总结了我国人民的主要的斗争经验和组织经验,把我国人民革命的成果——人民已经得到的利益肯定下来,并且把我国人民要在我国逐步建成社会主义社会这一个共同的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