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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事诉讼中"社会危险性"的理解
作者姓名:周汝琴  陈曙光
作者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具有"社会危险性"是采取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的必备条件,但是对于如何认定"社会危险性"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各地司法机关对其的理解也不统一。本文从含义、特征、证明责任等三个角度出发,对"社会危险性"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一定的分析,希望能帮助读者加深对其的理解,提高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的准确性。

关 键 词:刑事诉讼  社会危险性  认定  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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