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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纪检体制改革经历六个阶段
摘    要:一、十一届三中全会至“十二大”的重建正名阶段。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恢复中央纪委并重建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机关。1980年2月,中央同意各省、市、自治区以下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关系,由受同级党委领导改为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二、“十二大”至“十三大”的理顺关系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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